771771威尼斯.Cm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我校为所有直博生和推免硕士生设置了推免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从5000元-15000元/人不等。)
一、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完善推免接收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以推动我院研究生招生内涵式发展为目的,以保证质量、激发学院培养活力为导向,以优化生源结构、服务需求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202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三)规范推免生接收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四)成立学院申诉小组,做好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
二、学院简介
771771威尼斯.Cm成立于2005年12月,她的前身数学系创建于1934年,统计系创建于1989年,是中国大学历史悠久的数学系和统计系之一,另设有一个大学数学教学部。许多著名数学家,如:熊庆来、何鲁、华罗庚、陈省身、何衍璇、王世魁、庄圻泰等都曾在云南大学数学系任教,他们都曾为云南大学数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多年来,在学校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学院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个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研究教学型学院。学院现拥有数学、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数学、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数学、统计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量经济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大数据统计硕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完整的本-硕-博以及博士后的人才培养体系。其中,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基础数学均为省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 “徐宗本院士工作站”,“云南省高等院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云南大学统计建模与数据集成实验室)”,“云南省统计建模与数据分析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高校统计与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复杂数据统计推断方法研究创新团队”、“云南省高校计算理论与应用科技创新团队”、“云南省高校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教学团队”,建有40余个校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771771威尼斯.Cm现已形成以近代分析、代数、微分方程、组合最优化与算法理论和数理统计为代表的5个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的、稳定的研究方向;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核心,职称、年龄、学历、专业学缘结构合理的、优势明显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职工76人(专任教师67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1人,兼职院士2人、兼职教授8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特聘教授1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数学天元基金学术领导小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国际统计学会推选会员1人,国际泛华统计协会“Board of Directors”1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省突”或“省贴”3人,云南省“高端引进人才”2人,云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3人,云南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4人,云南省委联系专家3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2人,云南省教学名师3人。20余名教师赴美、英、加等国家,以及中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区的知名高校(耶鲁大学、牛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密歇根大学、香港大学、台湾大学等)访学进修。10多人在国家级、省级学会担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等职务。
近五年来,学院科研工作硕果累累,取得了一批在国内外都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包括12部教材/专著和近800多篇教学/科研论文;承担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地区、青年及专项,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60余项,承接云南省统计局、昆明市统计局、中铁二院等单位委托的横向项目10余项;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
学院先后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以及中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高水平大学建立实质性合作,每年有多名研究生赴相关高校联合培养或交流研修。近年来,学院在读生在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研究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全国统计建模大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学科竞赛中屡获大奖。
三、组织管理
771771威尼斯.Cm为规范推免生接收工作,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和申诉监察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并对推荐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接收专业和名额
(一)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及接收名额
按《云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我院数学一级学科下设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与控制5个二级学科方向,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设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社会经济统计、大数据统计4个二级学科方向以及应用统计硕士专业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按招生计划的50%作为推免计划
(二)直博生接收及专业及接收名额
我院数学一级学科和统计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符合要求的各专业均可接收直博生,具体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博士招生总计划的20%。
五、推免生相关待遇
(一)推免生科研创新基金
我校为所有直博生和推免硕士生设置了推免生科研创新基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入校后可按《云南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资助,金额从5000元-15000元/人不等,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需按要求完成相关科研项目,否则将收回相关经费。优秀生源科研启动费可与其他类别的奖助内容叠加。
(二)奖助学金
1. 直博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13000元/生·学年;推免硕士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2. 直博生入学当年可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推免硕士生入学当年可以享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3. 推免生可参加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学年。
4. 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张文勋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十余项各级各类奖学金。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查询。
5. 优秀推免硕士生在学期间若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第一年将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
(三)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
本科是云南大学的推免硕士生可申请在2022年春季学期提前选修其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课程,成绩合格的可计学分。
申请提前选修的推免硕士生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至2021年11月19日到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明远楼301办公室)进行登记。
(四)提前选择导师
本科是云南大学的推免硕士生优先推荐选择高水平指导教师,大四阶段可提前进入导师科研团队。
(五)出国公派留学项目
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品学兼优的推免生可优先获得出国访学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的基金资助。同时,我院每年都有优秀研究生获得到国外高水平大学继续深造学习或联合培养的机会,以及为数众多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交流的机会。
六、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生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的推免生。
(二)申请人必须是取得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申请直博生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一般应在本专业内名列前茅。特别优秀的生源可以适当放宽。
2.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一般应具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或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及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七、推免程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云南大学2022年研究生的推免生(含获云南大学本校推免资格的申请本校的推免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预计为9月28日)登录网站(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第一时间填报志愿并及时接受我校发出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请提前完成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等手续。
(二)学院对申请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接受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已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的学生,请和学院保持联系。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毕业院校不得限制考生自由选择填报推免志愿。
(三)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并接受。
(四)考生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身份证(扫描件一份,正反两面印在A4纸同一面上)、学生证扫描件、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扫描件,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等。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云南大学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以上材料在9月27日前先将电子版(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_学校_电话号码_推免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41271631@qq.com进行审核,后寄送纸质材料,寄送地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格物楼3401
邮政编码:650504
咨询电话:0871-65033700(何老师)
(五)考生请接到复试通知后请按规定时间复试,完成复试后,我院将按复试成绩排名并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录取、接收专业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才可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六)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于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复试办法
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
学院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审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或者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对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还须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查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9月28日~10月20日,根据推免生意愿情况、实际报考情况及录取情况组织数次复试。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一)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受理其申请。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三)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体检工作将安排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直博生拟录取阶段不区分方向,不指定导师。由各博士培养单位在学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后,根据直博生复试成绩、学术创新能力等,结合导师招生计划以及科研需求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单位确定并负责解释。
(九)我校直博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后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直博生实行中期考核、分流淘汰,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可按规定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学习。直博生有关管理规定详见《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附件3)
十、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代码:10673
771771威尼斯.Cm代码:013
联系部门:771771威尼斯.Cm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格物楼3401
邮政编码:650504
学院咨询电话:0871-65033700(何老师),qq:41271631
学院申诉电话:0871-65031515(杜老师)
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0871-65033837(研招办),0871-65033908(纪检监察)
学院网址:/
热忱欢迎各高校推免生申请我院!
附件:1. 云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直博生专家推荐书
3. 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
的若干规定
云南大学数学与统计院
2022年9月
附件1:云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直博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